走廊算不算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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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术语》 (GB/T 50534-2010),第6.2条“阳台”的描述如下: “6.2.1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板、梁等承重构件架空的部分称为阳台。按其空间部位不同分为外凸式阳台和凹入式阳台;按其外围护结构的不同分为全封闭阳台和非全封闭阳台。由阳台围和形成的空间可直接用于室外气候的直接作用,也可采用隔断进行分隔,如改为起居室或卧室之用。 6.2.2与楼层同高的窗间墙,在平面图中一般不画出,若其高度符合阳台的定义时,可作为阳台处理。” 可见,要成为封闭阳台,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 必须是由墙体围合;

2) 必须全遮半蔽;

3) 必须要有栏杆或栏板(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1米)。 如果以上条件都具备,这个空间就是规范意义上的“封闭阳台”了,不管它处于哪个位置——是客厅还是走廊,是顶层还是多层。

至于开发商是否把这个封闭阳台算作赠送面积,那是企业行为,国家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如果楼主觉得收房时发现开发商没有把这部分面积算送,可以找他们理论一下;如果楼主认为这是开发商耍赖皮,也可以去法院告他们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祝好运。

优质答主

在知乎看到题主这个问题,我也来凑个楼。 首先明确一点!对于我国《住宅设计规范》来说(GB50368-2015)的4.11条要求是: 也就是说,我国对“阳台”的定义是以功能为依据的——即“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空间”。而是否具备该定义要求的开放性和功能性的特征是区分是否属于“阳台”的关键因素。 如果一个房间既没有开敞性也没有功能性的话,那这个房间应该定义为书房或者卧室之类的房间而不是“阳台”… 当然啦…

我猜题主想问的不是这种问题而是类似于: “我家房子买到了7层是不是有赠送的空中花园啊…” 对此…我们得看一下开发商和房管局是怎么想的了…… 因为目前各地对“阳台”的处理办法都不同,但通常都是按照面积计价的嘛(比如上海就是按外墙外边线至室外地面的面积) 所以建议咨询一下当地房管局或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一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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