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低估原因?
从会计角度讲,影响资产价值因素无外乎成本和收入两个因素的影响。成本方面,主要包括有形资产成本和无形资产成本。如果企业对外出售其资产,其交易价格一般以上述两项成本的总额为基准确定;而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也是以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基础减去计提的准备金后的净值作为计提依据的。我们可以通过分析企业成本构成来寻找造成资产价值被低估的原因。 在成本方面,可能造成资产价值被低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可能的原因是企业对某项资产的实际支出低于其入账时的价值。这种情况可能发生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取得资产的过程中存在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二是企业购入资产过程中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但该部分税款未能进行税务申报(即存在漏税情况),虽然入账价值包括此项税费,但实际上交纳税款时并未将此项税费扣除,从而形成了增值税的涉税潜亏,导致计税基础大于账面价值。 其次,可能的原因是企业对某项资产计提的备抵性折旧(摊销)额低于其实际发生的折旧(摊销)额。
一般情况下,如果固定资产原值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期初未提取的折旧金额越大,期末计提的折旧金额也就越多;反之则相反。这样,随着每期折旧(摊销)的提取,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将会逐渐减少,直至提足折旧(摊销)为止,此时达到账实相符状态,也达到了客观反映资产价值的状况。然而,如果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生产经营的持续亏损等原因,企业在初期故意多提折旧(摊销)额,后期逐步冲回的情况,势必会形成固定资产价值的虚增。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将资产出售或是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其结果将是错误的。
最后,可能的原因是企业所拥有的某项资产处于闲置或低效运用状态,由此而造成的可收回金额的减少。对于此类原因导致的资产价值被低估,可以通过分析企业各项资产的组合及效率状况予以判断。如果有某项资产或资产组合,因其利用效果不佳,导致可收回金额大幅缩水,即使其他资产发挥效益、产生相应的经济收益,也难以弥补该项损失,最终使整体资产价值的核算缺乏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