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两个月能泡海水吗?
我14年8月25曰末次月经,9月23日因感冒发烧住院治疗,在医院期间,输液甲硝唑和病毒唑(注射用),还有消炎药,医院给做了胸透检查(报告单丢了我记得透视时间是上午10点半),10月4号出院,10月12日发现怀孕,这期间一直在服食药物,我想请问一下我这个宝宝还能要吗 ?如果继续妊娠对胎儿有哪些影响?谢谢!!!
回答:去医院问医生啊,还上网问,心真大 首先孕早期用药是否会对胎儿造成影响,这取决于所用药物的毒性,还要结合药物的代谢规律、孕妇的体重、孕期有无并发症等因素综合判断。 一般我们要求孕妇在孕早期慎用药物尤其是禁用有毒性的药物。因为胚胎发育的第一个月,正是器官分化的重要时期,细胞分裂非常旺盛,此时任何外界刺激都有可能影响到胚胎的正常发育从而导致不良妊娠结局。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药物都会有同样的不良反应,这取决于所用药物的类别,具体情况得具体分析。 一般来说,孕期用药分为五类:
1.维生素及矿物质:维生素无论是否用药都需要从食物中摄取,只要均衡饮食一般不会产生特殊不适;部分维生素和矿物元素如钙、锌等需要遵医嘱服用补充剂。
2.抗生素:在孕早期使用青霉素、头孢等一代二代抗生素通常较为安全,但要注意停药后6个月内应避免妊娠。
3.抗真菌药:口服氟康唑相对安全,局部对症治疗外涂克霉唑软膏安全也可靠。
4.麻醉药品:如吗啡、杜冷丁等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严格使用,且使用时间不能过长,剂量不宜过大。
5.其他:包括解热镇痛药、止痛药、麻醉性药品、激素类药物、降血糖药物等等。这些药物的用法用量、使用时限都严格限制,孕妇应在医生指导下服药。 为安全起见,孕早期的用药原则是:能不吃药就不吃,能少吃药就少吃药,能选择外用不用内用,能选低毒性的药物不选用剧毒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