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怎么做资产证券化?
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一般需要经过如下几个步骤:
一是立项。由信贷经营部门提出资产证券化业务立项申请,明确计划开展项目基本情况、拟入池基础资产情况、基础资产服务管理安排、目标投资者情况和融资成本要求、初步发行安排、推荐尽职调查机构和资产支持证券(ABS)评级机构等。投资银行部门牵头立项评审,评审通过后成立项目小组推进项目实施。
二是尽职调查和方案设计。由投资银行和信贷经营部门牵头,组织其他相关部门实施尽职调查,同时,开展监管报批方案设计。尽职调查可根据“三类十二个环节”确定具体调查重点,方案设计主要包括交易结构、发行方案、存续期管理安排等。
三是内部申报并报送监管部门审批。由项目小组组织项目申报资料编制和内部申报,并向监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
四是资产评估与资产支持证券评级。外部评估机构对拟出表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外部资产支持证券评级机构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初次评级和跟踪评级,并出具评级报告。
五是组建SPV、挑选中介机构。在获得监管部门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批复后,组建SPV,确定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托公司等中介机构。确定各参与方后,由投资银行部门和信贷经营部门会同各参与方共同推进交易文件的制作和销售文件的制作,同时落实资产交付方案和存续期管理方案。
六是承销发行。由主承销商牵头按照既定方案组织承销团开展尽职调查、路演安排和承销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