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生肖是什么?
“金”字是2013年农历癸巳蛇年的地支“巳”的谐音,而“字”即指汉字。因此该商标的全部文字可理解为“金(巳)字”或“金字”,其读音相同,字形相近,含义相关联,且完全符合《商标法》有关标识的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 然而,“金”和“字”分别属于不同分类号的名词。其中,“金”是指金属及其合金、贵金属及其制品;而“字”则属于商标服务中的第42类,即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计算机软件出版、计算机程序和数据文件、教育、翻译、技术顾问等。
不过,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且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即便“金”字商标与“字”字商标分属不同类别,但只要不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明显标志原则并不会引起误认,就可以构成商标专用权所要求的显著性。例如,我国著名的酿酒企业四川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在1996年注册的第915682号图形商标,由图形“泸”字构成,用来标识其所生产的产品。又如,我国台湾著名艺人王力宏于2004年获得注册的第8327379号图形商标(如下图),由一“王”字形图案及上方一个“力”字和一个“宏”宇组成,用于其音乐DVD、CD及相关衍生产品。这些案例中的商标虽有文字但无确切含义,构成要素较为复杂,但是均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和较强的识别力,可以充分起到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作用,可以作为商标取得商标专用权。一些含有本民族特色文字的商标经法定程序也可以作为商标依法获得保护。例如,我国的武术、中医、戏曲等传统文化逐渐受到世界范围的关注,越来越多的国际友人希望学习和了解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为适应这一需求,我国先后成立了中国武术协会、中国中医研究院,并分别于1990年和1995年在第42类和第43类中注册了“太极图”和“神农氏”商标(如下图),用以标示太极拳培训课程和服务以及中医药、民族医药的研发。另外,2007年被纳入《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中国古琴艺术也于同年获得了商标局的注册保护 。